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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发布体育美育工作行动方案

2022-01-19 10:47:18 来源:新华卫视 作者: 责任编辑:孙鹏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本网讯(赵永忠)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结合云南实际,于近日发布《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行动方案

一、实施学校体育课教学改革行动

1.开齐开足课程。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鼓励基础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等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高等学校体育工作基本标准》开设体育必修课。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

2.完善课程体系。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游戏活动,促进运动机能协调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课程帮助学生掌握2项运动技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健康观。高中阶段体育课程发展学生运动专长,引导学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3.推广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因地制宜将武术、摔跤、棋类、射艺等中华传统体育项目引入校园。积极组织开展中华传统体育项目教学、训练和竞赛。

4.建立具有云南特点的教材体系。充分整合云南特有传统体育资源,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课程目标、运动项目特点、国家学生体质健康监测项目和云南省初中学生体育考试项目等编制云南省学校体育地方教材。

5.改进教学模式。建立“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新型学校体育课教学模式,增加体育与健康理论知识、体育竞赛规则等内容。围绕“教会、勤练、常赛”目标,教会学生掌握健康知识和科学锻炼的方法,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体操、武术、冰雪运动等专项运动技能。

6.保障锻炼时间。科学安排学生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中小学校每天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将开展体育活动作为推进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落实的重要载体,保障学生每天课后1小时体育锻炼时间。大力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保障学生每天校外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二、实施学校体育联赛全覆盖行动

7.建立学校体育联赛体系。立足校园,建立全员覆盖、人人参与的常态化校内联赛、校际联赛和选拔性竞赛为一体的大中小学体育联赛体系。利用课余时间组织校内联赛、校际联赛、选拔性竞赛。

8.夯实校内体育联赛基础。小学低段要以兴趣培养为主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和趣味性技能比赛。小学高段和初中、高中(中职)、大学(高职)应按项目建立班级、年级、学校代表队,定期开展不同项目的校内体育联赛。

9.开展校际体育联赛。各地区要利用城区学校集中优势,定期开展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校际间的主客场比赛。各学校要因地制宜建设各项目学校代表队,定期开展训练。

10.开展选拔性竞赛。合并省学生运动会和省青少年运动会,改称省学生(青年)运动会,每3年举办1次。各州(市)、县(市、区)每3年举办1次学生(青年)运动会。

三、实施体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提升行动

11.配齐配强体育教师。通过公开招聘、轮岗、对口支教、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配齐配强体育教师。扶持建设一批省级体育名师工作室,提升体育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

12.提升体育教师职业荣誉感。切实保障体育教师权益,将体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课间操、体育活动课、课余训练、课外活动、课后服务、指导参赛、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等计入工作量。

13.加强体育场地设施保障。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基本标准,建好、配备满足体育课程教学和竞赛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设备器材。

14.加强社会资源统筹整合。各地区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体育锻炼需要,坚持社会体育场地建设与学校体育场地建设相结合。


四、实施体育教育深度融合行动

15.推动体育学校改革。因地制宜将体育学校教练员指派到中小学任教或担任外聘教练员,承担体育课教学、课外训练和组织体育竞赛等工作,并负责挑选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16.建设体育传统特色学校。整合原有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和体育特色学校,评定命名一批“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体育发展新局面。

17.畅通体育人才成长渠道。探索依托国民教育体系培养优秀运动员的模式,以足球、篮球、排球等项目为突破,优化拓展项目布局,深化招生、培养、竞赛、管理制度改革,将省队建在高校、州(市)队建在中学。


五、实施体育评价改革提升行动

18.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建立云南省学生体质健康数据管理平台,全面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监测结果作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名额分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纳入学校对年级、班级、班主任的考核指标,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考核指标。

19.强化监测结果运用。将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高校办学评价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学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双一流”“双高”建设成效评价。

20.发挥考试评价导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我省初中学生体育考试方案。将体育科目纳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

21.强化督导评估及结果运用。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和视力健康水平持续下降的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对在学校体育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应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六、实施学校体育发展强基行动


22.加强学生体育社团组织建设。鼓励各地区成立学生体育协会并依法到所属民政部门登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学生体育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

23.健全完善体育风险防控机制。健全政府、学校、家庭共同参与的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和处理机制。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24.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学校体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学校体育改革发展的总体谋划,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重视、关心学校体育工作。

25.加强学校体育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资源支持学校体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盘活和利用好现有体育设施设备。

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
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行动方案


一、实施美育课程和教材提升行动

1.推动学科融合。加强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动教育相融合,与各学科专业教学、社会实践和创新创业教育相结合。在大中小学各门学科课程中,有机融入美育内容。

2.拓展课程内容。学前教育阶段开展适合幼儿身心特点的艺术游戏活动,培养幼儿创造意识,养成幼儿语言美、行为美的良好习惯,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义务教育阶段注重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健康向上的审美趣味、审美格调,广泛开展美育实践活动。

3.加强教材建设。鼓励学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成长规律,围绕课程目标,精选教学素材、丰富教学资源。鼓励学校积极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美育课程资源,按照音乐、美术课程标准要求的比例,作为校本教材必要的补充和完善。

二、实施美育教学改革提升行动

4.开齐开足美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按不低于总课时的9%开设艺术类课程,有条件的学校按不低于总课时的11%开设。

5.深化教学改革。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创建一批省级美育名师工作室,培养一批美育名师,引领美育教学改革创新。

6.丰富艺术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建设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美育社团、课外兴趣小组,让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培养1至2项艺术特长或爱好,努力实现“一校一特色、一生一专长”。学校艺术团团长由校领导担任,学生自愿参加,学校和家委会共同管理。

三、实施美育办学条件提升行动

7.加强美育师资配备。各地区要加大美育教师补充力度,未配齐的地区应在每年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专门招聘美育教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合作,向中小学提供美育教学服务。

8.整合社会美育资源。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高校美育改革成果等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开展美育实践活动,作为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假期托管问题的有效途径和重要载体。

9.建立完善帮扶机制。统筹组织县域内优秀音乐、美术教师到边远农村中小学开展走教活动。实施“特岗计划”优先满足农村音乐、美术教师需求。

10.保障美育教师权益。将美育教师承担学校安排的艺术社团指导、课外活动、课后服务等第二课堂指导和走教任务计入工作量。确保美育教师在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师表彰奖励、职务职称晋升、教学科研成果评定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享受同等待遇。

11.完善场地器材建设配备。建好满足课程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地设施、专用教室,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中小学校建设美育场馆。

四、实施美育评价改革提升行动

12.完善评价机制。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政策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和开展美育工作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在普通高中等级评估认定中加入美育内容。

13.改进评价导向。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美育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评价。引导学生掌握1至2项终身受益的艺术技能。

五、实施美育强基行动

14.健全学校美育管理体系。加强美育教研,教育行政部门应至少配备1名美育教研员,研究、指导和服务学校美育教学。

15.完善校内校外展演体系。积极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合唱、合奏、集体舞、课本剧、艺术实践工作坊和博物馆、非遗展示传习场所体验学习等实践活动。每3年分别组织1次省级大学生和中小学生综合性艺术展演。每年举办1届省级初中学生艺术实践活动。创建一批云南省中小学美育特色学校。


六、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16.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美育教师配备和场地器材建设的相关措施。加大学校美育工作政策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学校美育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17.加强美育经费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建设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各级各类学校要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学校美育工作。

来源:云南发布

文章来源:新华卫视 责任编辑: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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