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彭晓艳)11月1日,一市民拿着一面写着“破案神速 雷厉风行”的锦旗送到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对事故中队民辅警高效率的办案速度和敬业精神深表谢意。
10月26日凌晨5时许,隆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民警接指令称:在G320白沙湾往隆回二中方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车辆逃逸。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事故处理中队民辅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到达现场后,民辅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察,提取了现场遗留物并拍照取证。但由于事故发生时间在凌晨且下着大雨,案发现场无法找到目击证人且取证难度大。为尽快破案,民辅警立即走访排查,一辆二轮电动自行车引起了办案民辅警的注意,其车辆颜色与现场散落物相似。经进一步调查,得知车辆驾驶人为邓某某。
随后,民警找到该肇事车辆和驾驶人。经询问,10月26日凌晨5时许,邓某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沿G320白沙湾往隆回二中方向行驶,与行人刘某某相撞,随后驾车逃离现场的事实供认不讳。
从案发到破案,隆回交警仅用了4个小时。家属对隆回交警快速破案的工作效率和尽心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激,于是送来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