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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老人被宠物狗惊吓致伤 狗主人是否要担责

2019-08-14 02:02:27 来源:今日头条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警钟:老人被宠物狗惊吓致伤 狗主人是否要担责

  狗,无论是在古代还是现代都因为它的机智勇敢、忠实可靠都被人誉为“忠臣”。中国古代有义犬救主、义犬伸冤、义犬报恩等诸多故事和传说。正由于狗的忠诚,无论主人贫穷与富有都是忠贞不贰,所以,狗成了人类的朋友,也正是这样,很多的人或者家庭都饲养起了狗。

  但如果有谁说养狗只有快乐从来没有一点点烦恼,那倒是有点悬的说法。也就在近日,家住湖南衡阳市的张女士却因为家中的宠物狗与邻居闹得忧心忡忡、茶饭不思。

  一天傍晚,张女士与往常一样带着刚刚饲养的宠物狗在小区旁边的公园里散步,走了大约半小时,张女士感觉疲倦,就座到了公园的板凳上休闲,宠物狗也跟随张女士躺在旁边。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辆电动车从狗的身飞驰而过,宠物狗猛的一立站了起来,就在此时,刚好有一个老年人也从狗的身边散步路过,看到狗突然站起并向老人方迈进几步,老人以为是狗要对她发起进攻,在惊慌恐惧之中后退几步,一脚踩空,摔倒在地。

  事后,老人到某医院住院治疗了7天,花费医药费一万二千元。老人的家人找到张女士要求赔偿。

  张女士认为:老人的摔跤与自己无关,一不是自己推到老人的,二自己饲养的宠物狗并没有对老人发起进攻、也没有对老人有任何撕咬、扑倒、吼叫的情形,所以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老人的家属认为:老人的摔跤是因为张女士带狗在外,没有把狗用绳拴住而被狗惊吓所受伤,所以张女士应该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谁也不服谁。双方经过司法调解组织多次调解都无功而返,老人的家属也放话出来,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权益。张女士对此向笔者提出咨询自己是否需要对老人的摔跤承担法律责任?

  【律师解析】

  张女士对老人摔跤致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张女士作为宠物狗的饲养人,对其在外遛狗行为需要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张女士不但没有对宠物狗进行用绳子拴住,也并没有对所饲养的狗采取其他安全措施。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解析说,本案中,张女士的宠物狗虽然没有出现撕咬、吼叫、扑倒的情形,老人的摔倒也并非宠物狗直接接触所致,但因为张女士对宠物狗没有进行拴住等安全保护措施,加上动物自身具有的危险性,狗的突然的起立及走近的动作,导致老人心理恐惧退步摔倒,其诱发的损害完全符合《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此,张女士应该对老人的摔倒承担赔偿责任。

  【呼吁】

  如今,城市里饲养宠物狗的家庭和个人非常普遍。无论走在小区、还是大街小巷、公园广场狗狗溜达、犬只乱窜、惊吓路人,给市民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尤其对老人和儿童造成安全隐患;同时也有损市容市貌损坏和环境污染的影响;呼吁“文明养狗、依法养狗”。(文/湖南君杰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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