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接到湖北省鹤峰县容美镇龙井村四组村民向红实名举报。2015年3月份,湖北省鹤峰县教育(科技)局局长陈武松侵占田忠华承包的大凹斗(地名)1.36亩水田建三层别墅,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职能部门不但没有制止,现如今三层别墅初步成型,当事人还遭到陈武松的多次殴打。由于陈武松身为鹤峰县教育(科技)局局长,财大气粗、神通广大,当地百姓对陈武松局长这种行为敢怒不敢言,希望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调查,还百姓一个公平的交待。
12月2日,举报人向红如是说:“她和田忠华以前是夫妻,陈武松是田忠华的姐夫,由于不堪忍受陈武松接二连三的打击报复,才逼迫离婚的。向红手持一份《鹤峰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复印件,这是1998年9月10日鹤峰县容美镇龙井村民委员会与田忠华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陈武松侵占的大凹斗1.36亩水田
于1998年9月10日就由田忠华承包耕种,已经耕种18年之久。向红同时还出示了2份复印件,一份是陈武松以岳母饶冬生名义办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鹤集建[2015]第049号),一份是陈武松以田忠喜名义办理的《农户承包集体土地经营权证》,向红说这是她从鹤峰县人民法院复制的。还发现,虽然《建设用地批准书》载明的批准机关为鹤峰县人民政府,却未加盖“鹤峰县人民政府”的印章,只附有2015年2月27日加盖“鹤峰县容美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印章的《建筑工程规划红线图》和2015年3
陈武松以岳母饶冬生名义办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1)
20日周凯签名的《宗地图》;虽然《农户承包集体土地经营权证》载明的经营期限自1998年至2027年,但颁证机关“鹤峰县容美镇龙井村民委员会”填写的日期却为2002年12月19日,并加盖有“鹤峰
陈武松以岳母饶冬生名义办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2)
县容美镇农村经济管理站”公章,但未填写日期。
而另1份田忠喜《农户承包集体土地经营权证》合同上,也加盖了鹤峰县容美镇农村经济管理站”公章,同一块水田面积一样土地,土地承包合同为何出现2份一样土地承包合同,并盖有鹤峰县容美镇农村经济管理站”公章,不知该镇这个职能部门是怎样审核材料给颁发的承包合同。导致陈武松局长利用这种漏洞给补办的建房手续,似进行合法化审批建设。
陈武松的建筑工程规划红线图
通过查询鹤峰县人民政府网站获悉:鹤峰县属于国家贫困扶贫开发重点县。陈武松只不过是一个县级局长,每月工资只不过只有几千元的收入,但这种情况下,能在乡下盖起三层别墅式房子,最起码要耗资近百万元,能用这么庞大资金数目支出,盖这样豪华的房子在当地百姓中引起强烈的反响,都在质疑他的合法收入来源问题。
对陈武松局长建房一事,12月5日11时08分,致电湖北省鹤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电话0718-5282497),一位自称姓罗工作人员告诉,需调查后再回复。11时55分,姓罗工作人员打电话回复:是陈武松的岳母饶冬生在(鹤峰县容美镇)龙井村四组修建的一栋房子,(房子)是2015年4月8日审批的,审批号为(2015)049号,占地面积139.8平方米。但接到举报是陈武松以其岳母饶冬生的名义审批建
田忠华出示的《鹤峰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
房的,姓罗工作人员却说:“(那是)举报人的一面之词,陈武松是不是以岳母饶冬生的名义建房,给不给钱都不清楚,但并不是违法建筑,只要是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都属于违法建筑,(陈武松)并未少批多建。”
田忠喜出示的《农户承包集体土地经营权证》
通过举报材料附有照片显示,陈武松新建的三层别墅已经建好了,造价非常高,陈武松利用其岳母饶冬生名义盖房,也产生许多令人不解的问题。一个年迈的农妇,是在乡下农村盖起三层的楼房,确实引起不少的轰动,但百姓都知道,这房子是陈武松盖的,只是用岳母饶冬生名义进行掩盖,但事实终究是事实,怎么掩盖也无法向公众的交待。
陈建松局长不管所盖的房子是否有手续,但通过核实,出现一系列令人猜不透的审批手续,也不知当地政府的行政部门是如何审核批准他报送的审批材料,这么明显的行为是政府工作人员的失职还是不作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骗起合法手续在全国不是个案,但当今出现在鹤峰县这样的事实,当地政府是否应该思考一下行政职能部门的这种工作作风,造成这样事实,工作人员是否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依照纪律条例规定是否受到相应处理。
调查情况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