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廖文胜 刘鹏 苏丽)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工作精神,巩固深化校外培训治理成果,持续规范校外培训秩序,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2月23日上午,隆回县教育局继续开展《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活动,东方红小学安排督查人员跟车做宣传。
“……第三条 实施校外培训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一阵阵大喇叭的声音吸引了路上行人、周围居民,只见一辆车顶悬挂《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宣传车匀速缓慢行驶在朝阳路上,播放《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到了文体路路口停下来后,周围群众纷纷向宣传车聚集,仔细聆听法律法规知识,东方红小学随车督查人员走上街头,面向居民群众、路上行人发放宣传单,面对面讲解《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规定适用对象,实施机关、划定管辖权限,违法情形、规定法律责任,处罚程序等相关内容。同时,宣传国家“双减”政策,引导群众拥护国家“双减”政策,自觉遵守《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的规定,抵制违规违法培训行为,确保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据悉,此次活动由县教育局统一部署安排,选择人员密集、培训机构多、比较集中的小区的路口等作为宣传点进行宣传,每个点待30分钟。当天上午,宣传车经辰河世家、文体路、朝阳路、大桥路一线进行宣传。
本次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法治意识,对开展违规培训行为人形成有力震慑,促进校外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下一步,县教育局将充分发挥各校校外培训机构督查小组的作用,持续深化校外培训监管力度,进行定期蹲点检查,依法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双减”改革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