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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隆回财政局:精耕深犁提升乡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2024-05-17 10:41:57 来源:本网讯 作者: 责任编辑:张成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本网讯(通讯员罗鑫、钟家林、陈志光)乡镇财政是地方财政中最基层的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石,是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乡村振兴上发挥着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隆回县财政局在加强乡镇财政管理建设中,坚持突出标兵财政所和先进财政所创建、乡财综合绩效评价、村账乡代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工作四个方面精耕细作,有效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夯实财政管理基石。2023年,该县荷田乡财政所被省厅表彰为“标兵财政所”,虎形山瑶族乡财政所成功创建省级“先进财政所”。

围绕“一条主线”,提升规范化财政所建设。紧紧围绕标兵财政所和先进财政所建设这条主线,按照“固本强基、示范引领”原则,主动作为树标杆,精准发力强示范。一是打通夯基赋能“中梗阻”。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按照不相容岗位不相兼的原则,每个乡镇财政所设置了所长、单位会计、村账会计、出纳和信息化五个工作岗位,所有岗位都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每个岗位都安排有专人负责。同时,将乡镇政所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重点来抓,每年定期组织财政所之间的现场观摩、交流互学、业务联审互查活动。扎实开展以会代训、短期培训等技能培训,近三年累计组织业务培训40余次,培训基层财政干部和农村财会人员2200多人次。二是树好规章制度“指路牌”。从完善管理机制,实现规范管理入手,先后转发、印发了《乡镇财政所建设有关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所票证管理制度》《财政所现金管理制度》《财政所印鉴管理制度》《财政所内部稽核和内部牵制制度》《财政所资金监管抽查巡查制度》和《财政所首问责任制》等一系列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及时为乡镇财政建设提供系统详实的政策依据及指导,确保乡镇财政专管人员履职有据。三是用好典型引领“助推器”。常态化组织乡镇财政干部开展业务大比武活动,号召乡镇财政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比服务态度、比服务热情、比服务效率,牢固树立“常规工作抓提高、重点工作抓特色、创新工作抓突破”的工作理念,有效形成了人人争先创优、事事争创一流的良好氛围。近三年来,依托每年初的全县财政系统工作会议,累计评选出各类先进个人156名,评选出县本级先进财政所24个。同时,用好业务标兵“帮联”这个抓手,每个业务标兵联系2-3个财政所进行业务“帮联”,定期组织业务标兵到各乡镇财政所进行业务指导、经验交流、互助互学,有效提高了乡镇财政业务管理水平,提升了干部服务质量。四是种好服务保障“责任田”。为了给标兵财政所和先进财政所建设提供良好的工作平台和软件环境,3年来,全县共投入资金300余万元按照标兵和先进财政所的标准及要求改善了部分乡镇财政所办公设施和办公环境,逐步建立职能明确、基础扎实、管理规范、运转高效、队伍精良的乡镇财政管理机制,提升了乡镇财政理财水平和服务效能。

突出“两项重点”,强化乡财综合绩效评价。聚焦“乡财有效”关键词,常态化开展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对于推动基层财政高效履职、强化财政末端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该县通过实施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充分应用评价结果促进乡镇政府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了乡镇财政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对财政所的绩效评估。制订《隆回县乡镇(街道)财政所绩效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工作专班对乡镇财政所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同时合理运用绩效考评结果,对绩效评价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对乡镇财政所经费安排、干部提拔任用等方面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调动了乡镇财政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对乡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聘请第三方中介机构对部分乡镇进行绩效评价,2021-2023年对13个乡镇的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乡镇财政所对标对表整改落实,实现一问题一整改;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是否列入年度预算或支出项目库以及进行预算调整、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2023年将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对绩效考核结果靠后的单位酌情扣减单位下年度经费。

坚持“三项举措”,全面做好村账乡代理工作。通过抓实制度管理、抓细培训管理、抓严监督管理,着力推进村账乡代理工作规范化运行,全县25个乡镇(街道)506个行政村,43个农村社区,23个城市社区,全面健全“村账乡代理”会计制度体系,“村账乡代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突出制度管理强基础。明确双方权责,该县自2012年开始实行村账乡代理,各村(社区)与乡镇财政所签订代理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明确岗位设置,根据辖区内村(社区)个数,每个乡镇安排1-2名专职村账会计;健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了《隆回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指导意见》《隆回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规范化管理的补充规定》《隆回县村级财务管理办法》和《隆回县村级财务管理操作规程》等文件制度,从制度上明确村支两委、村级报账员和村账会计的职能职责。二是抓细业务管理提素质。加强对村干部业务培训,明确规定乡镇财政所每届期组织村干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至少要进行一次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全县村级财务人员整体素质,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抓严监督管理强质效。规范村级报账流程,取消现金支付,实行转账支付;会同农业农村部门规范村级债权债务管理,对村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摸底,禁止村级违规举借新债;组织乡镇财政所对2020年-2022年度的村级财务进行全面的自查自纠,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协助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和深化整治;完善“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将村级财务开支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牵头召开村务监督例会,在村级财务公开栏张榜公布开支情况,构筑网上网下立体公开格局,把村级财务微权力“晒”在阳光下,严防财务“微腐败”。

坚持“四翼齐动”,落地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为确保强农惠农资金“点滴到户”,该县持续规范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发放管理,全面推行“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上线运行。一是下好专班管理“先手棋”。成立了“一卡通”阳光审批发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定期调度工作,并聘请阳光开发系统工程师到进行业务培训,现场指导。二是用好制度引领“风向标”。制定了《隆回县“三湘护农”专项行动惠农补贴资金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加快推进隆回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上线运行实施方案》《隆回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补贴对象死亡信息管理办法》等文件,对2015年-2022年的农业五项惠农补贴、2020年-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及农村低保补贴进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纠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所有兑付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和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县政府网站和“互联网+监督”平台上进行了公示。三是唱好政策宣传“重头戏”。加大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宣传力度,2023年该县印制《隆回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主要项目告知书》2500份,宣传资料60000份,农商行各网点、各村(社区)办公场所都进行了张贴。四是打好精准监管“组合拳”。严格按照惠民惠农“一卡通”阳光审批、阳光发放、阳光监管的要求,对所有发放到人到户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基础数据全部通过阳光审批和“一卡通”系统发放管理。2023年共启动阳光审批系统项目(生长模式)59个,其中省级项目55个,市县级项目4个项目,启动比例为100%;录入人数1150419户(人.次),其中省级项目人数1148033户(人.次),市县级项目户2386(人.次),业务量完成比例为100%。

 

 

 

文章来源:本网讯 责任编辑:张成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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