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卫视(赵永忠 尹绍平)报道 4月23日,记者从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新闻发布会·省法院专场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天,云南省高院组织全省11个州市、4家中院、24家基层法院,精心挑选社会关注度较高、在当地影响较大、有一定代表性的36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本年度的第2次集中宣判暨新闻发布活动。
据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雪松表示自去年1月至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涉黑案件49件734人,涉恶案件303件2443人,审结涉黑案件15件,涉恶案件198件,判决人数2367人,判处重刑人数542人;受理二审涉黑案件9件93人,涉恶案件90件918人,审结涉黑案件4件34人,涉恶案件59件648人,判决人数682人。受理涉“保护伞”案件10件17人,审结3件3人。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李红斌现场通报了第三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
案件一:陈伟等十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和绑架一案
2017年8月以来,被告人陈伟为非法获取高额经济利益,先后纠集李洋、贾占雨、兰茂源等人,以缅甸木姐“星际赌场”为依托,利用网络发布虚假贷款信息并提供交通旅费等手段,将被害人诱骗至 “星际赌场”。之后,陈伟采取诱骗、威逼手段迫使被害人刘某根等十余人贷款赌博制造赌债,并搜光被害人随身财物。同时,通过对被害人进行关押、殴打、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形成了以陈伟为组织、领导者,李洋、贾占雨、兰茂源、桂仁晴、吴子恒、包福云为积极参加者,张永华、梁超、梁平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陈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李洋死刑, 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判处其余被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至罚金人民币4万元不等的刑罚。
案件二:刘然等七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和绑架一案
本案由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如下:
2018年1月初,被告人刘然为牟取非法利益,纠集被告人徐晓成、蔡迎波、徐光兴等人,在缅甸老街租赁房屋,利用网络平台发布签单赌博、办理贷款、高薪招工、经商贸易等虚假信息,诱骗中国公民通过云南省镇康县边境便道非法出境至缅甸老街。之后,通过对被害人实施关押、殴打、虐待,抢走随身财物等方式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形成了以刘然为组织者、领导者,徐晓成、蔡迎波为骨干分子,徐光兴、沈德华、葛小强、彭桥为一般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自2018年1月以来,先后作案四起,侵害人数14人,勒索钱财人民币6万元,严重破坏边境地区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边境地区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造成重大影响。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绑架罪判处刘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绑架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有期徒刑二十年至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万元至1万5千元不等的刑罚。
案件三:王广贝等六被告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组织他人偷越国境一案
本案由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的基本事实如下:
2017年5至7月,被告人王广贝、刘华先后偷渡至缅甸小勐拉,共谋通过诱骗他人偷越国境到小勐拉签单赌博获取非法利益。王广贝以每月9000元人民币的价格租下缅甸小勐拉一地下室,安排赌客从中国偷渡至缅甸小勐拉,为赌客提供赌场筹码。刘华负责接待赌客,陪赌客到赌场签单赌博。同年5月至9月,王广贝先后组织、安排被告人王建洪等人偷越国境至缅甸小勐拉为其看守赌客。刘华先后组织、利诱中国公民张某荣等人偷越国境至缅甸小勐拉赌场签单赌博。对不按要求偿还赌债的赌客通过带往地下室关押、上手铐等方式进行殴打、折磨。2017年9月19日,被害人王某、杨某杰、李某诗等五人被缅甸掸邦东部第四特区警察局解救。李某诗因伤被送往缅甸小勐拉中心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王广贝、刘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以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偷越国境罪分别判处其余被告有期徒刑十六年至十一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李雪松表示2018年1月,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法院、省委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处、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坚持依法从快从严惩处黑恶犯罪。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该判重刑的依法重判,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并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并处财产刑等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降低再犯可能性。同时,认真执行刑法、刑诉法及“两高两部”制定的相关指导意见,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枉不纵,确保审判质效。截至目前,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黑案件15件184人、涉恶案件198件1633人,其中,涉黑案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7人,重刑率为52.7%;涉恶案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45人,重刑率为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