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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祸儿子丧命,产权“偷梁换柱"何处讨公道

2016-08-23 10:13:33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接到河北省承德市孟庆芬老太太的反映材料,我们心情沉重怜悯之心悠然而生。孟女士年近七旬,蓬头银发满脸沧桑,怀里抱着一摞上访资料,一见到我们就哭诉着自己的冤屈。

  我早年丧偶,一个人带着孩子艰苦度日。1992年我在承德市南菜园子村服装厂上班,无住房,服装厂领导看我辛苦,就帮我写了申请建房,经上级批准,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先后在1993年、1996年分别盖起来两间砖房和四间瓦房,1994年又给儿子儿媳办了婚事,两件事办完我债务累累。尽管如此,没让儿子偿还一分钱,所有的债务由我一人承担。

                               

                                              图片(1996年分别盖起来两间砖房和四间瓦房)

  2000年12月25日天降横祸,儿子遭车祸死亡。当噩耗传来如天塌一般绝望,命运如此捉弄人,撇下我孤老太婆、小孙女、儿媳可怎么活?我每日以泪洗面,无了精神支柱一蹶不振,整个人处于瘫痪状态,悲痛至极。在多方努力下,儿子的死亡肇事司机和雇佣单位赔偿了11.9万元,除去儿子的丧葬费1万元和儿媳还债的1万元,剩下的9.9万元我分文没有全由儿媳拿去。为了不伤害儿媳,同时也出于人道主义,雇主老板有额外拿出4万元给我和我老母亲作为养老金。

  本来丧子之痛就够伤心的了,不料想2001年因产权不公我与儿媳对簿公堂。追溯1996年根据家庭情况我向所在集体经济组织(承德市双桥区牛圈子沟镇南菜园子村村民委员会)申请宅基地(我的4间房子属于先盖后批现象),按照审批程序申请人所在集体经济组织向相关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报。1999年6月28日承德市双桥区国土资源局批准了申请人的宅基地用地申请(03—01—01—007号《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批准申请人用地面积118.4㎡,建筑面积91.8㎡,我亦于上述宅基地上建盖4间房屋。儿子车祸去世后,儿媳为与我争财产将本属于我的4间房产不知通过什么渠道篡改成我儿子黄宝山的名字,出现了2000年3月3日《承双农建》编号20154(原证编号20157)的改假规划许可证。这也使我与儿媳的矛盾激化上升到法庭的原因。然而,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高院先后四次做出荒唐判决,其中,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03)程民再终字第29号判决,将4间房屋其中2间判给儿媳。对此结果我不能接受。让我想不通的是:我的名字向土地局申请的房基地,又是我个人筹建的4间房,产权怎么就变成我儿子的呢?是谁暗地将我的房产篡改了呢?

                                                            图片(房屋拆迁安置小区)

2008年房屋拆迁,我的4间房屋被批准拆迁,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一种是产权调换。拆迁办依据(2003)承民再终字第29号的判决,按照2间房产调换给我65㎡(应该调给80㎡)的现在住房,剩余的15㎡应该给我补偿钱,可是至今都没有拿到补偿款,而原房产证的篡改致使我现在住房没有房本。为了保护我的房产及属于我的财产,我维权上访十六年竟然没有合理结果,这让我伤心、费解。

 

  为此,我们去承德市相关单位走访了解此事,由于时间久远单位人员调动,加上有一些政策的变化,他们也没能给出完整的解答。对孟女士的不幸遭遇我们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在此我们呼吁相关单位和领导能积极帮孟女士解决此事,也劝她的儿媳让让步毕竟是一家人,不要让花甲老人再奔波于维权之路了。希望能尽快还她公道还她真理,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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