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邓扬力)为提高师生对防溺水的事故的防范意识,确保学生们的生命安全,2024年6月29日,新宁县黄龙镇中心小学开展了学校《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专题学习会活动。
会上,主管安全的李刚副校长详细解读了《湖南省预防中小学生溺水若干规定》,强调了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在预防溺水事故中的责任和作用。他强调:各班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对本班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知识教育,培养学生预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开展自救技能培训,提高学生辨别危险水域、熟悉水性的能力和自救能力。如学生未按时到校,或出现学校提早或者延迟放学等特殊情形时,及时与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联系,在溺水风险较高的时段及时提醒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醒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做好预防溺水工作。教育教学期间,要加强安全管理,严禁中小学生擅自游泳;放学后,家长需要在班级群内报平安,确保学生安全。
最后,伍玉霞校长表示:安全教育是每个学校不可忽视的责任,我们要加强学习,对照《规定》赋予的法定职责,细化工作举措,有针对性地对中小学生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杜绝溺水事故发生。
此次学习会的成功开展,标志着黄龙镇中心小学在安全教育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学校将继续关注学生的安全教育,定期开展相关活动,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