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陈贵清 编辑 张成云
年纪大了,习惯了散步。早晨,当第一缕光线透过窗子照进来时,我习惯的睁开眼睛。每天,总在这样的时间,我身体里像有个闹钟报时一样准时的醒来,约上三、五好友,朝着固定的地点散步,享受着乡村天然氧吧里清醒的空气。
家长里短地讲着与乡里……
城里,不同于乡里,乡里的早晨和夜晚是宁静的,而城里却是不分白天和夜晚的喧嚣。
城里的白天是明亮的,因为有阳光,然而城里的夜晚也是明亮的,因为有灯光。
城里的白天和夜晚一样的明亮,一样有忙碌的人们,机器的轰鸣,以及各色车子的来来往往。
城里是热闹的,乡里是宁静的。
很小的时候,我家住大山里,听国民党当过兵爷爷讲武汉,武昌、汉口和汉阳,讲城里的人们生活得像是天堂,道路整洁而宽敞,灯光五彩又斑斓。
小时的我思想里便有了长大要当城里人的冲动, 城里从此有了美丽的代名词。
小时候常听爷爷讲,城市里有火车(特别快)。
爷爷还说,下雨天走在街上,脚上不会有一点泥,而我们乡下,那时只要下了雨,走在路上泥就会沾在套鞋上,走也走不动。
那时我爷爷说,城里不光街道整洁干净,城里的人们也爱干净, 姑娘们穿的整洁又清爽,时尚又亮丽,爷爷还说,只要是吃的东西掉在地上,哪怕看不出来脏,城里的人都不会吃的,因为他们爱干净。而在我们乡下,只要看起来不脏我们会拿去冲一冲,洗一洗,也会吃下去。用我们乡下的话来讲,就是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城里有灯光,夜晚都是亮堂堂的,走在路上和白天一样,一点不用害怕,这是爷爷告诉我的城市的又一个好处,城市有五彩的灯光,到了晚上就会亮了,又漂亮又照明。而在我们乡下,只要过了晚上八点,大多数人家都黑灯黑火的了,晚上,我是不敢出去的,因为怕黑,因为胆小还因为那份静谥。
这一切,在我小小的心里生了根,我期待着有朝一日也能做个城里人。成了我向往城里的一个坚定理由。
日月转换,转眼间,我已长大,靠苦读考上大学,鲤鱼跳龙门,终于也飞离了这个生我、养我的熟悉故土,来到了小时候向往的城里(没有运气和能力飞到武汉,只来到了小县城)。
然而,我发现我骨子里早已打上了家乡的烙印,我与这个小县城无法相融,我改变不了我带着乡土气息的家乡话,改变不了乡土气息的质朴和善良,以及那根深蒂固的同情心。这些特质像血液一样融在了我的身体里,我不愿意抽掉属于我家乡气息的任何东西,哪怕一点点,我都不愿意。我看不懂我生活的城市里的人们,以及那些处事方式,在这个城市里我发现自己笨拙得一蹋糊涂。
城里呆久了,特别是年纪大了,我开始怀念乡下,想念与我儿时的玩伴,在外累了时,受到委屈时,我就想他们的脸,想他们纯朴的话语,想得厉害了就回去看他们,听着他们亲切的声音,温暖的叮咛,吃他们为我做的香喷喷的饭菜,然后重新振作。
我怀念乡下的一草一木,那里曾是我小时候玩乐的天堂,那里有我童年的美好记忆,怀念如流水般走过的童年。怀念乡下人与人之间的善良和质朴,以及那份来自心灵深处的温暖和实在。
终于明白,城里不是我想像中的那般人间天堂。
我想,将来的某一天,等孩子大了,我还是要回到乡下去的,那时候我们老了,我们要在乡下建一座小房子,种几株松柏,养些花草,门前有流水,我要在空地上种上四季瓜果蔬菜,享受自己的劳动果实。没事的时候就搬个凳子坐在屋前,春天看满院花草,夏天看果实累累,秋天欣赏蓝天白天,相扶相搀的走在夕阳里散散步。冬季就搬张凳子坐在门口晒太阳。老两口面对面聊聊天,给她讲看到的新闻,听她唠叨生活的琐事。
我们就这样在宁静的时光中相守着一起慢慢变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