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华文化 > 文化快讯
投稿

青岛市首届少年儿童中国画作品展征稿通知

2018-09-12 23:35:09 来源:中国时代艺术网 作者: 责任编辑: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中国画,这一古老的、凝聚着中华民族文化精髓的国粹,几千年来深受百姓的推崇与喜爱。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同时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提高我市少年儿童艺术审美和人文素养,传承优秀传统文化,青岛市工笔画学会联合青岛市中国画学会将举办青岛市首届少年儿童中国画作品大展。

 

◆ 一、主办单位:

    青岛市工笔画学会   

    青岛市中国画学会

 

◆ 二、承办单位:

    青岛鼎峰堂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三、媒体支持:半岛都市报、青岛早报、半岛网、华人频道、中国时代艺术网,中国国家艺术网,华夏艺术网、齐鲁字画网、环球文化艺术网、中国都市新闻网、中国有线电视新闻网、国际时报、今日早报、中国传媒联盟、中国华侨传媒网、中国经贸网、东方都市网、西部都市网、珠穆朗玛网、中国警事网、一线聚焦、中国法制报道网、伍佰艺书画网、艺美视界网、辉煌书画艺术网、翰墨千秋、艺栈网、中国美网、中国艺术品理财网、中国艺海网、中华发展报道网、中国资讯网络台、中国众识网、中国企业新闻网、大众新闻网、国联资源网、世登网、企业家日报、艺新网、中艺博雅艺术网、共工网、猎狐网、中国新文艺网、新华卫视、华夏快讯网、中国传媒联合网等百家媒体

 

 四、展览组委会:

    名誉主任:邱振亮

    主        任:李云年

    秘  书  长:张鸿波

    委        员:郑钧、郝周明、周莲荣、田龙、刘文倩、李志峰、孙凤华

 

◆ 五、 评委由展览组委会聘请专家组成

 

◆ 六、 展出日期:2018年11月

 

◆ 七、 展出地点:青岛出版艺术馆

 

◆ 八、 作者待遇:

    1、该展评选出的入选作品的作者具备申请加入青岛市工笔画学会少儿分会资格。

    2、入选作品将出版画册,每位参展作者均可获赠三本,作品展览后退还作者。

    3、展览根据年龄段划分:幼儿组(8岁以下),少儿组(9~12岁),中学生组(13~16岁)。每组设一、二、三等奖、优秀奖。组委会向入展作者和优秀组织机构颁发证书,对获得一等奖的作品的指导老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 九、 参展要求:

     1、初评:参展作者年龄需16周岁以下(包含16周岁),需提供送展作品高清电子版照片,并按以下要求发送至邮箱:qdsgbhxh@sina.com。

XXX(作者姓名)参展文件夹,文件夹内2个文件:(1)送展作品高清电子版照片1张(每人限一幅作品,照片大小大于2M);(2)注明个人信息的word文档(如下)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以身份证为准)

 

出生

年月日

 

作品尺寸

宽*高  单位cm)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邮编

 

详细联系地址

 

作品说明

 

 

初评结果将及时在青岛市工笔画学会公众号公布,并电话通知寄、送原作参加复评。

 

    2、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寄、送原作参加复评(作品送件时间另行通知),复评入选者需缴纳展出费、画册工本费等,合计200元。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复评落选作品退件(退件作品可自取或顺丰快递到付,画框作品为避免损坏,一律自行提取)。缴费及咨询微信号:13708971731。

 

    3、参展作品一律为作者本人作品,规格、题材不限,工笔、写意均可,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 十、 送件要求:作品需自行装裱,画轴或画框均可。送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写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出生年月、标题(和画面相同)、尺寸(宽×高cm)、详细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送件须妥善包装。

 

◆ 十一、 收作品照片时间: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

 

◆ 十二、收件地址:复评入选作品送件至青岛市东海中路30号银海大世界院内,银海艺术文化教育中心二楼。

收件人:王老师      

电话:13864283608

 

◆ 十三、主办权:主办单位对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像、出版及宣传权。凡送作品参评、参展作者,应视为已确认并遵守征稿启事的各项规定。

 

      展览组委会咨询电话:

      13708971731张老师

 

        欢迎热爱国画的少年儿童踊跃报名投稿!

 

 

  青岛市首届少年儿童中国画作品展组委会

2018年8月

文章来源:中国时代艺术网 责任编辑: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新华卫视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新华卫视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凡注明为其它来源的信息,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不良信息举报信箱 新闻热线:010-59447868 网上投稿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免责申明 | 招聘信息 | 人员公布 | 联系我们
新华卫视 版权所有 Copyright(C)201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