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编辑 易志远)11月17日凌晨0时10分许,黄某平在酒后驾驶着湘E137**途径君悦山水城附近路段时,遇到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正在开展冬季攻势行动,黄某平心中慌张,却也只能配合检测。经交警现场检测,其检测结果为67mg/100ml,黄某平如实陈述了自己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经查,黄某平在今年2月4日因醉驾已被邵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管中队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决定就黄某平“二次酒驾”、“无证”两种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2800元的处罚。
酒驾醉驾存在触觉能力、判断能力、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疲劳等多种危害,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代价惨痛。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拒绝酒后驾驶,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