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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落网,不能再以个体生命为电信诈骗埋单

2016-08-31 16:32:34 来源:新华卫视 作者: 责任编辑:唐菲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新华网济南8月27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王阳)19岁熊超在内的四名犯罪嫌疑人26日夜被抓获,山东临沂罗庄徐玉玉被骗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缉拿归案,但徐父“抓住了骗子就能让更多的孩子不再受骗”的淳朴愿望真的可以成真吗?

  舆论力量的推动和有关部门的全力处置大大加速了徐玉玉一案的破获,但不得不承认的是,不是每一个受骗的人都可以借力舆论,不是每一次被骗的金额都足以立案定罪,也不是每一次诈骗破案都会得到社会如此高的关注。

  生命逝去的背后,是一个亟需多部门合力整治的“陈年旧疾”。避免类似徐玉玉悲剧重演,不仅需要加强公众的防范意识,监管机构也责无旁贷。

  首先,在“裸奔”的信息社会,公民信息安全保护和监管工作必须启动问责机制。今年上半年,全国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7万起,是去年同期的2.5倍;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8万名,是去年同期的2.7倍,但在这些案件中可以发现,依然存在不法分子的“数据黑色交易”,也有数据维护者的监守自盗,如果任由携带个人特质的信息片段,随意被公开、买卖,那么受骗悲剧仍将继续发生。

  其次,通信业主管部门、电信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须尽可能从技术角度杜绝诈骗电话存在。实名制落实不力、运营商态度不明、相关监管措施不力,电信诈骗的多发已让通信业走到了不得不理清头绪、查堵漏洞的关口。在已曝光的电信诈骗犯罪中,实名制这道“马奇诺防线”却常常被绕过,这也暴露出其技术上的薄弱。人们不禁疑问,在科技如此发达、通讯技术产品屡屡出口国外的今日,防堵电信诈骗的技术为何如此经不起考验?

  沉疴用猛药,治乱需重典。对于外漏的公民个人信息,一旦流到非法市场,将会给当事人带来无法估量的严重后果。有关专家指出,据对以往判决的分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量刑在实操中过于宽松,已不适应日益猖獗的个人信息犯罪。

  相关职能部门不仅要在类似重大舆情案件面前挥出重拳,更要在日常为老百姓构建一道安全可靠的防火墙,真正把每一个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心上。

[责任编辑: 王佳宁 ] 
文章来源:新华卫视 责任编辑: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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