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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榆林医疗扶贫筑起健康堡垒

2018-01-05 08:47:41 来源:新华卫视榆林运营中心 作者: 责任编辑:唐菲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新华卫视陕西讯(白李未)今年以来,秉承着“不去病根,难拔穷根”的理念,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中“医疗卫生保障”,为使人民群众“看得上病、看得起病、看得好病、少生病”,以医疗救助扶持为突破口,在提升服务能力的同时,着力构筑“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立足普惠城乡”在“准、精、细、实”上,下“绣花”功夫,千方百计“消除疾病、保障健康”,切实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开展了具有“榆林特色”的健康扶贫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建立“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

重大疾病始终是笼罩在人民生活中的一片阴云,健康已成为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现实需求。2011年起,榆林以市为统筹单位稳步推进新农合疾病保障制度和能力建设,进一步改变群众“小病拖、大病扛”的看病意识,有效发挥保障效应,全面减轻了群众就医负担。今年以来,榆林市全面落实中省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实施健康扶贫“363”工程,开辟贫困户就医绿色通道,全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在全省统一的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三重保障机制基础上,新增“县市区兜底至90%”和“普惠城乡居民的大病救助”两重保障机制,构筑了健康扶贫“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彻底从以往的“小病变大病,大病要人命”转变为如今的“有病敢于治,治病少花钱”,为广大群众特别是贫困户“撑起一片天”。

(一)构筑医疗基本保障网,看病就医少花钱。

一是资助参加新农合。由市县财政筹资对2016年底已经收 取贫困户“2017年新农合参合费”进行全额退费,贫困人口100%免费参加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二是提高报销水平。贫困人口镇村门诊一般诊疗费全额报销,门诊报销比例提高10%;在县、乡两级定点医院住院免交押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95%;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市内二级90%、市外省内二级75%、市中医院和省外二级70%、市内三级68%、市外省内三级65%、省外三级50%,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15万元;由县市区负责将贫困人口46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在新农合报销封顶线现有基础上提高20%。三是扩展报销范围。在已有运动疗法等9项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的基础上,将康复综合评定等20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新农合报销范围。

(二)构筑专项救治保障网,得了大病不用愁。

为全面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贫困人口在新农合基本医疗补助后,大病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降低为3000元,报销比例在普通参合人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实行分段按比例报销,0.3-3万报销30%、3-5万报销40%、5-10万报销50%、10-15万报销55%、15-20万报销60%、20万元以上报销65%,封顶线55万元。

(三)构筑民政救助保障网,特殊困难有人帮。

农村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加新农合。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不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按照70%的比例救助,年度累计封顶线2万元。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部分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适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按照70%的比例救助,封顶线10万元。

(四)构筑财政兜底保障网,市县同心兜底线。

为保证对于“贫困与非贫困人口”之间的公平、公正,确保健康扶贫政策不冲击民政医疗救助资金、不挤占非贫困人口新农合基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后,以“县级兜底贫困户医疗保障、市级兜底县市区财政支出保障”为基础,通过市县财政“年初预算、年终决算”的方式,由县市区兜底报销,确保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可达90%。

(五)构筑普惠城乡保障网,健康同步奔小康。

“一人健康是立身之本,人民健康是小康之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可以说,健康已成为“扶贫的根本、脱贫的关键”。为更好地保障“人人病有所医”,进一步缓解贫困人口与非贫人口之间的矛盾,确保城乡居民就医可负担,非贫群众不再因病致贫、脱贫群众不再因病返贫,在“准、快、齐”全面落实好健康扶贫各项政策和全力抓好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减存量”的同时,在全省率先建立了普惠城乡居民的大病救助办法,用四年时间不断提升医疗保障水平,努力切断贫困与疾病之间的恶性循环,抑制未来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增量,2017年市县财政投入近1.4亿元,全市辖区内除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贫困人口以外的新农合患者,大病保险补助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20%;城镇居民患者起付线由2万元降到1万元,补助比例在原基础上提高10%。通过“五重医疗救助保障网”机制的实施,避免了困难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有效解决了群众看病负担重的难题。

二、开展“三个一批”行动计划,让贫困群众“看得好病”

让贫困群众“看得好病”是贫困地区人民群众健康医疗服务中“最关键一环”,实现精准健康扶贫直接关系到农村贫困群众的民生获得感,为此榆林市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进一步推动全市健康扶贫工作。一是实施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行动,在国家现有9种大病的基础上,将儿童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纳入新农合大病专项救治范围,按“四定两加强”原则,11种大病实行定点救治、按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并提高定额内新农合报销比例。由榆林市一院、二院、中医院划片指导12个县市区开展大病集中救治一批工作。二是将儿童苯丙酮尿症等46种特殊慢性病纳入全市新农合报销,病种数量全省第一。率先执行特殊慢性病“直通车”报销,并由乡村医生基层医师团队与贫困户签订协议,开展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的健康指导等服务工作进行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三是对患有重特大疾病、家庭成员多人患病、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特困人群,通过民政救助、县级专项基金救助、动员社会组织救助等形式进行重病兜底保障一批。

三、实施“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让贫困群众“少得病”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健康扶贫是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项长期任务。贫困地区患病人群中,地方病、传染病、慢性病占有相当比重。“预防胜于治疗”,榆林市用健康扶贫统领卫生计生工作,注重防治结合,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关口前移全面推进疾病预防控制“八大行动”,在预防上狠下功夫,构建“政府主导、卫计牵头、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通过“三个转变”,以“五进”为抓手,不懈地推进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疾病防控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服务,向贫困人口宣传卫生保健常识,举办保健防病知识讲座,播放健康教育宣传片,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为结核病、布氏病、艾滋病等制定了“一病一策”专病专防实施方案,有效防控地方病、传染病的蔓延与扩散,力争“八大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以预防为主让群众“未病先治,不得病、少得病、得小病、得病晚”。

此外,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在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的同时,狠抓医改“牛鼻子”,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全面取消“以药养医”,降低医疗成本。一方面通过推进临床路径管理,要求优先选择报销目录内的诊疗项目和优质低价的药品耗材;另一方面落实和推行单病种定额收费和定额支付,提高医疗机构控制医疗费用的主动性、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带量采购、量价挂钩,规范购销行为来降低药品、耗材成本,切实降低贫困患者的经济负担,绝不让疾病成为百姓贫困的理由,让群众“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实施“健康榆林”、“健康陕西”、“健康中国”战略和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坚实的健康保障,在奔小康的路上,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

文章来源:新华卫视榆林运营中心 责任编辑: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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