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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和昆明市金殿中学合作共建教学实践与科学研究基地

2021-12-04 10:12:06 来源:新华卫视 作者: 责任编辑:孙鹏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本网讯(赵永忠 毕蓉)为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昆明市金殿中学(昆明市第九职业技术学校)以社会治理创新问题为导向,围绕新时代昆明专门教育的创新发展,与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纪检监察学院)共同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和特色,以全面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水平为宗旨,共同致力于未成年人事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为法学、社会工作人才培养质量提供理论支撑、智力支持。本着理论与实践并重,优势互补、合作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双方决定在昆明市金殿中学(昆明市第九职业技术学校)建立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学实践与科学研究基地。

    2021年12月3日下午,昆明市金殿中学(昆明市第九职业技术学校)与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纪检监察学院)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并举行了“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教学实践与科学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双方的领导、金殿中学全体师生见证了这一难忘的时刻。

    双方的合作共建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采用上门观摩、现场教学、案例合作、入校跨界交流等方式开展实践教学;二是围绕专门教育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调研,形成科学性、前瞻性、针对性、实用性的研究成果。三是借助云南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学院(云南纪检监察学院)及教育立法研究基地的平台和优势,从多种渠道、以多种方式开展咨询和培训。与此同时,双方围绕昆明市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发展,重点开展法律、法规、政策实践研究和心理师资培训等工作。

    提前干预是专门教育的核心价值。我们坚信,通过双方的合作共建,将有助于加强对学生的法治教育、道德熏陶和心理疏导工作;有助于通过心理教育,提高对学生人格障碍进行矫治的科学化水平,更有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积极探索和实践教育、矫治与关爱、保护、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举的办学,惠及全体青少年。

文章来源:新华卫视 责任编辑: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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