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黄浩海(省水利厅办公室副主任)
新华卫视(赵永忠)报道:为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治水方针,积极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着力破解云南新老水问题,推进云南水利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水利支撑和保障。9月28日,云南省水利厅就“水利行业强监管”有关情况,向新闻届作简要介绍。
王中平 省水利厅监督处处长(主发布人)
一、正确认识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大意义
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水利行业自身存在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缺乏有效的维修养护经费,广大干部群众水商品意识不足,水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导致建成的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供水服务水平较低,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需求,水利工程效益不能充分发挥。这些问题是全国水利行业存在的共性问题。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供水服务的需求,切实提升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服务水平,2019年水利部提出了“强监管”的总基调,要求从水利行业自身薄弱环节开始查找存在问题,盯住问题整改完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责任追究,全方位、无死角进行严格监管,不断提升水利行业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因此,做好水利强监管工作对促进水利行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水利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二、云南省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云南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水利强监管工作,把水利强监管作为与水利部党组保持高度一致的重要工作,厅党组会3次认真研究制定强监管工作方案、监督检查计划,高位推动强监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主要情况是:
(一)向先进对标看齐。开展强监管“寻标对标达标创标”工作,选取福建、广西等全国优秀省份,作为我省水利行业强监管工作的标杆,借鉴他们先进经验,制定了强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今年全面启动、年底向标杆靠齐、明年巩固提升、后年创出自己的标准达到全国先进水平”的目标任务。
(二)从法治入手建立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参照水利部制定印发了“2+N”监管制度体系,即《云南省水利监督工作规则(试行)》《云南省省级水利督查队伍管理办法(试行)》等两个管人、管事的基础性制度,以及转发编印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资金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农村供水工程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水利诚信建设和应用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失误问责办法(试行)》等“N”个管具体业务的制度(目前已发18个,后续还将根据业务需求不断增加),为依法依规开展水利强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
(三)从体制入手建设协调联动的监督队伍。云南省水利厅成立了水利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督查办,落实了4名日常督查工作人员、54名专职督查工作人员、313名兼职督查工作人员,全省已建立2735人的专(兼)职监督队伍,其中省级367人,州(市)级785人,县级1583人。为水利强监管工作提供了人员队伍保障。
(四)从机制入手建立内部运行机制。印发了《2020年云南省水利厅监督工作计划》,明确了综合监管、专职监管、专业监管、日常监管等4个监管层次的年度监督工作任务。建立了人员培训、信息共享、清单式管理、按月调度监督工作机制。
(五)全力组织开展水利督查工作。围绕农村饮水脱贫攻坚、防汛减灾、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投资落实、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河湖“清四乱”、小水电清理等重点领域,按照“查、认、改、罚”的程序要求,采取厅班子成员+业务处室分片开展专业督查和督查办组织专职督查等方式,以“四不两直”为主全面开展监管督查,拿出问题清单盯住不放整改。今年以来省级累计开展各项监督检查44批次(专职督查4批次)、参加人员927人次(厅主要负责人参加13批次,其他分管负责人参加138批次)。累计检查发现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存在的各类具体问题4699个,督促整改了4466个,整改率达95%,其余问题正在整改。通过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问题,及时有效消除了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各类风险隐患,提高了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服务水平。
(六)依法依规开展追责问责。严格按照各项监督检查追责问责有关规定,督促各地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今年以来累计问责69个单位、111人,一批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水利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和责任人员被约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信誉处罚。通过严肃追责,警示、警醒了广大水利干部职工和市场主体单位,有力促进了全省水利系统作风不断向严、实、细、硬的转变,水利行业良好形象逐步树立。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坚决完成省级监督检查任务。对标年度目标计划,紧扣水利建设管理的薄弱环节,省级今年要坚决完成如下监督检查任务。一是完成30个县100件以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300件以上小型水库安全运行,25件在建重点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16个州(市)水利投资,不少于4个州市的河湖“清四乱”等专职监督检查任务。二是组织完成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考核、水文测报监督、河湖长制落实、水土保持、小水电清理、灌区建设运行等25项专业监督检查工作任务。
(二)督促问题整改。督促各级水利部门及时完成水利部、省水利厅及其他部门检查水利发现各类问题的整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级压实责任,盯住整改直至销号闭合,消除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风险隐患。
(三)严肃追责问责。继续保持严肃追责问责高压态势,促进水利行业从业人员履职尽责,不断提高水利建设和运行管理服务水平,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持续不断加强和改进强监管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基层水利单位构建完备的日常监管体系,逐步形势全覆盖、无死角的监管体系。二是不断加强水利强监管制度建设,不断修订完善现有制度、出台新的制度,有条件的及时推进上升为法规条例,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规范性和约束力。三是着力推进信息化监管水平,积极探索采用水利监督APP、水利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水利强监管工作,持续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
总之,水利强监管工作是水利高质量跨越发展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