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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我地盘,就是我说的算!“截胡”的人被处理了!

2020-02-26 14:33:43 来源:环球影响力智库 作者: 责任编辑:张志军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 环球影响力智库 提要 ] 在大理市政府官网中,杜淑敢的名字已经被删除。不到一月,道歉的市委书记、市长双双上了通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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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我地盘,就是我说的算!这话听起来很豪横,更像是电视剧《新世界》里的社会台词。

 很豪横!却在疫情严峻时期现实地上演着,并且明目张胆,振振有词。

 武汉封城,从武汉到全国,疫情就是命令,生命重于泰山,全国都在轰轰烈烈的防疫防控。疫情汹汹,一罩难求,护目镜、防护衣更是很难能买得到。很多口罩厂家都被政府暂时征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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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关键时期,口罩成了“硬通货”。于是,网上第一波贩卖口罩的很多人,现在都进去了。

保障口罩等防控物资供应,成了各地政府强化防控工作的重要一环。然而,云南省大理市的口罩筹措方法,让人大跌眼镜。前不久,一张云南省大理市卫健局发出的《应急处置征用通知书》引发网友关注。

 《通知书》内容显示,为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从云南省瑞丽市发往重庆市的9件口罩被“依法实施紧急征用”。大理卫健局当时承认是大理市政府在征用口罩。

这个《通知书》,一下子让憋在家里做贡献的广大网友看懵了。

 不只是重庆的口罩被大理方面“征用”,疫情最严重的湖北,也有地方采购的物资遭遇大理的“半路拦截”。如黄石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也给大理市发函,要求归还被扣押的物资。

 疫情面前,人们捐款捐物,筹集防疫物资,可是路过大理,却被“截胡”了。这样的事情实在让人实在未曾想到啊!在人道意义上也必须谴责!

疫情严重,防控物资告急,地方政府很着急,想方设法筹措是应该的。但是,像大理这样强行把“路过”的兄弟省市抗疫物资“截为己有”,未免过于霸道,实为防疫添乱。

 我们看大理市“截胡”的理由是什么?

 大理部门当时称,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出于控制疫情的需要,地方政府确有征用物资的权力。

 我们再看大理“截胡”的口罩去哪了?

 大理方面回应中称,被征用的口罩“已经送到一线了”,但并未透露具体的流向。而有相关分析发现,大理方面曾发新闻通稿称,已向大理州房地产业协会提供口罩3万个。一个房产协会就能拿到3万只口罩,是否说明当地并不缺口罩?政府方面如此“定向”供应的背后,会涉及怎样的利益背景?大家可想而知。

 大理“截胡”防疫物质一事很快上了媒体热搜,引起了全国上下关注。

事件发生后,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曾表示,向兄弟省市致歉。大理官方称征用的口罩,部分已发放给了疫情一线工作人员,不存在倒卖口罩等情况。

2月6日,大理市官方通报称,对大理卫生健康局局长杨砚池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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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大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市长杜淑敢曾就“截留”口罩一事公开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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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前期暂扣口罩一事,我们诚恳地向社会各方表示道歉,对造成的影响进行深深的反思与检讨,对相关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恳请各方给予谅解。”

专家明确指出,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传染病防治法》,出于控制疫情的需要,政府确有征用物资的权力。但《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政府,只能征用本行政区域内的物资。如果涉及全国范围或者跨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的征用,应该由国务院进行。就是说,在法理上,大理方面根本就无权征用其它地方的物资。此一做法,不仅有违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还涉嫌违法。

 大理“滥招”防疫,成了地方治理的一个笑话。今天,终于对“截胡”的人动手了,也给人民一个交代。

日前,经云南省委批准,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途经大理的外省(市)防疫口罩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大理市违法扣押征用防疫口罩问题属实,情节恶劣,性质严重,严重干扰了全国防疫工作大局,严重破坏了防疫工作纪律,严重损害了云南防疫工作形象,充分暴露出大理市委、市政府在紧要关头,无视政治纪律,漠视国家法律,本位主义严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决定对5个单位、8名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

 一、给予5个责任单位通报问责。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大理市委、市政府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大理市纪委监委通报问责,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二、给予5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给予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给予大理市委副书记、市长杜淑敢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大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娄增辉同志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大理市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李磊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大理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爱忠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三、对3名责任人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州委副书记、州长杨健同志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矗同志诫勉问责;给予大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张琮同志诫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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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了解下高志宏书记:

高志宏,男,汉族,1971年1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7月参加工作。

公开资料显示,他的仕途一直在大理。

他历任共青团巍山县委书记,县旅游事业局局长,青华乡党委书记,县发展计划局局长,团州委副书记、州青联副主席,州文化局副局长,州体育局局长,大理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等。

2015年11月,高志宏被提名为云南大理市市长,后任市长、市委书记。

一年前刚被处分

在一年前,大理市委书记、市长就曾被处分。

在大理,洱海保护是需要关注的要点之一。在大理市政府的官网中有这样一段介绍:大理市集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于一身的城市,市内设有省级经济开发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境内苍山洱海珠联璧合,相映成趣。素有“高原明珠”、“东方瑞士”之美誉。

2018年7月,高志宏在接受采访时曾提到,要“抓实洱海保护治理”。

但2019年12月24日,云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处理情况。其中,“洱海生态保护工作不力、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问题”在通报之列。

通报提到,根据调查核实情况,给予大理州委、州政府等7个单位问责,给予23名领导干部问责。

其中,大理市委书记高志宏被党内警告处分;大理市市长杜淑敢被政务记大过处分。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而这次,高志宏、杜淑敢的处分升级。前者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后者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在大理市政府官网中,杜淑敢的名字已经被删除。

不到一月,道歉的市委书记、市长双双上了通报名单。

 
文章来源:环球影响力智库 责任编辑:张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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