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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拿到的补贴

2017-01-08 13:34:31 来源:经济观察网 作者: 责任编辑:ֺֺ李紫宸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河北省保定市的八家公司依然在等待着保定市财政局给一个最终版的说法。按照后者给予经济观察报的口径,尽管这批用户因为属于“省外购买”没能进入第一批补贴的名单,但保定财政局正在积极自筹资金,争取分批次、逐步对这八家公司的新能源客车进行补贴。

就涉及949辆客车、共计3.9亿元的巨额补贴,究竟何时落实、如何落实,在上述八家公司看来,财政局依然没能拿出具体的方案,河北省的相关做法,也由此被未能如期拿到补贴的用户打上了“地方保护主义”的标签。
2016年12月29日,新一轮新能源汽车补贴的五年政策在经历了若干调整变化之后终于落地,并伴随2017年的到来正式进入了实施的阶段。不过,过去的事情却并没有了结。
眼下,等待着保定市财政局的是接近4亿元的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而整个河北省的补贴资金缺口则达到32亿元之多。事实上,仅就保定市而言,2014年到2015年的补贴不仅没有兑补完毕,整个兑补的过程也是从2016年下半年才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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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河北省的相关政策,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客车按照国补、地补1:1的比例进行补贴,新能源客车也是所有新能源车型中涉及补贴数额最大的项目。但围绕补贴对象的认定以及补贴资金的使用问题,保定市部分新能源汽车用户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却出现了分歧,不仅如此,河北省先后出台的不同文件、以及河北省的不同主管部门之间也出现了意见不尽一致的状况。
为什么不给予补贴?为何补贴如此之晚?为何会形成这样的资金缺口?这其中的原因,无论在保定市相关部门还是深谙河北省新能源补贴政策的业内人士看来,都不是三言两语所能表达清楚。
保定的补贴风波看起来像是新能源推广过程中的一个“非正常”样本。在2016年年初轰轰烈烈的厂商“骗补”风波之外,财政对于用户端的补贴,如同硬币的另一面,揭示出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背后的另一番特别图景。
3.9亿元的两个说法
张永飞经营的涞源县路凯客运公司是一家民营公司,旗下有近90辆柴油客车,负责保定市涞源县大约一半的公交客运线路。
2015年下半年,保定市的新能源汽车购置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当地工信部门甚至曾经带领部分客运公司参观了先行投入运营的一家国有公交公司。很快,15辆8米、20辆6米共35辆新能源汽车从河南郑州的某品牌厂商那里直接发运到了涞源县张永飞的公司。
按照河北省的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公交车,国补(中央给厂商的补贴资金)和地补(地方政府给汽车用户的补贴资金)比例为1:1,这意味着用户只需先行垫付,后续的补贴能够覆盖全部车款。如果算上充电设施投入的400多万元,三四年的时间张永飞就能收回成本。
和张永飞购车时间几乎重合的定兴县京通客运有限公司,则在三四个月的时间内,先后从重庆某品牌厂商处购入了50辆新能源客车。从2014年初到2015年底,保定市19家公司累计购置了1438辆新能源客车。
但事情没有向张永飞他们预期的方向发展。2016年12月中旬,第一批补贴资金兑付,却意外地没有张永飞以及其他7家公司共计949辆新能源客车,而是兑付给了另外400多辆新能源客车。原因在于,这949辆车属于“省外销售”,根据保定市财政局的说法,凡“省外销售”的新能源汽车原则上都不在补贴范围内。
这949辆车,共涉及补贴资金3.9482亿元。“按照省财政厅文件的资金使用要求,省外销售的是不能使用省级补贴资金的,只能另外筹集,我们现在已经筹措了两三千万了,正逐步努力。”1月4日,保定市财政局资环处相关负责人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该负责人所称的文件,是指由河北省政府于2014年7月4日印发的“73号文”,即《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在这一文件中规定:“推广应用并享受省级财政补贴的新能源汽车,是指在本省销售的,依法取得国家新能源汽车相关车型公告资源,符合本省确定的安全性、动力性和维护保障等要求,且由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部门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省内推广应用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经济观察报从某新能源客车用户处获得的一份材料显示,2016年12月21日,保定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了《关于解决2014-2015年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客车兑补问题的紧急报告》(以下简称《紧急报告》),报告称:“保定市工信局就2014-2015年度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现场核查情况报请了市政府,并提出了19家运营公交公司所有车辆都符合补贴要求,与《河北省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冀政[2014]73号)规定的省内销售给予补贴的精神相背离。”
这份《紧急报告》中同时显示,2016年6月份,河北省财政厅召开了一次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座谈会,会上强调拨付各地省级资金兑补原则是:省级只负担省内经销的部分,超范围的车辆省级资金不予负担。此处的“超范围”车辆,即为“未在本省销售的和超出省定指标”的车辆。
张永飞以及其他尚未拿到一分钱补贴的用户,却对此感到极大的不公:“即使资金有限,也要有一个公平的分配方法。比如,为何不能用将补贴按比例平均分给购车的用户?”
2014年7月14日,也就是在河北省73号文发布之后的10天,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简称“35号文”),其中第六条规定要坚决破除地方保护,“不得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以及限制或变相限制消费者购买外地及某一类新能源汽车。”
“保定市财政局明明知道河北省73号文与国办发35号文相违背,还要执行73号文。更何况,在购车之前,保定市工信局便表示,补贴的顺序遵循先购先得。”张永飞以及定兴县京通客运有限公司经理助理刘兴华均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在一位熟谙河北省相关补贴政策的外省汽车销售经理李某看来,更加蹊跷的是,在河北省内部不同部门,甚至是同一部门,对于补贴对象的认定都是存在矛盾的。经济观察报获得的一份标为河北省财政厅和工信厅联合印发的冀财建[2016]165号文件中便明确表示,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对象为:“购买符合补贴资金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在河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登记上牌、实际运行使用的省内购车用户。”这与此前73号文中对此的定义,以及与河北省财政厅在2016年6月份会议提及的补兑原则正相违背。
争议“大气防治资金”
张永飞以及其他几家新能源客车用户的不满,不仅在于认为分配遭遇了不公。在他们看来,保定市财政局对于他们的补贴能解决却不予解决。
根据前述保定市财政局资环处人士向经济观察报介绍,2014到2016年,保定市财政局总共收到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总计2.1亿元。其中,2014年收到省级补贴资金1.1562亿元,2016年收到省级补贴资金9568万元。目前已经兑补了1.4亿元,还有6000多万元正在兑补当中。即便2.1亿元满打满算都用进去,缺口还有4亿元。
“我们现在是把2016年任务量的资金挪用给2014年和2015年的了。2016年任务下来之后,我们又得捉襟见肘,不知道到哪想办法去了。”这位负责人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但至今拿不到补贴的“省外购车”用户似乎并不买账。“河北省有文件明确表示,新能源补贴资金缺口可以从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资金中调配。”张永飞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张永飞所言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在保定市财政局那里获得了证实。根据上述保定市财政局资环处人士的介绍,2015年,保定市没有得到省级新能源专项补贴资金,但的确收到了一笔来自中央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4.045亿元。
张永飞向经济观察报出示的一份由河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文件(冀政办字[2015]173号)显示:“(河北)省财政安排新能源汽车补贴专项资金,用于对购车用户补贴,不足部分从划归到各市的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和其他相关专项资金中安排解决。
“中央的资金,已经拨付给了厂家(也就是所谓的'国补'),等于出厂价已经扣除了国补的部分了,再用中央资金补贴用户,那不是重复利用中央资金补贴吗,这个责任谁承担?”对此,保定市财政局资环处负责人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在该负责人看来,他们也并不是没有“苦衷”。“光2016年保定就申报了4800多辆标准车。保定市的规划是1000辆(截至2015年底),现在实际是将近两千辆,车的实际数量大大超过了保定市原定任务量,这个责任谁负?”该负责人表示,“项目部门推广的时候,是有多少补多少,但是哪有那么多资金,这个问题谁来解决?”
保定市目前新能源汽车的总存量是多少辆?保定市财政局和工信局的相关处室均不愿意向经济观察报透露。事实上,针对2014到2015年的补贴,保定的兑补工作开始得比较晚。上述保定市财政局资环处负责人告诉经济观察报,保定市的兑付从2016年6月份才陆陆续续开始,其他地市则在2015年就已经兑补。
为何会兑补如此之晚?保定市财政局资环处负责人表示:“这是根据保定市的实际情况,情况很复杂。我们也是借鉴了兄弟地市的做法。现在好多地市都已经停止补兑,因为执行不下去了。也就是说,之前兑付了一部分,但后续无法执行下去了。”
保定市工信局汽车办负责人也向经济观察报表示:“资金缺口太大,肯定需要统筹安排。不仅保定资金有缺口,全省范围内也有较大的资金缺口。”
至于省外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这部分用户,保定市财政局上述负责人向经济观察报表示:“我们也报请了市政府,和省财政厅也进行了沟通,但资金缺口太大,只能慢慢地解决。”
河北“新能源城市群”之困
尽管保定市在第一批补贴分配中将省外购买客车的用户排除在外,但根据用户以及相关厂商的透露,其他地市却有着不同的做法,其中有的地市完全没有省内省外销售的区分。“像唐山、廊坊、沧州,都是地方财政协调资金。”前述外省汽车销售经理李某向经济观察报透露。
这位销售经理所在的汽车厂商面向河北省不同地市的客户。他向经济观察报表示,河北省另有若干地市在补贴上也区分省内和省外销售,但这些地市早前便已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表示要达到补贴要求,需要经由当地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机构来进行销售。
“73号文是省级的框架性文件,如果保定市有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厂商也会进行合规的操作,但保定的地方文件中并没有这样的字眼。况且,购车用户连同厂商,在购车意向达成之前分别向河北省工信厅和保定市工信局进行了问询,得到的回复均是省外销售符合补贴要求。”李某同时透露。
根据保定市工信局汽车办公室负责人的说法,保定目前的新能源汽车补贴缺口是4亿元左右,全省的缺口则有32亿元左右。在李某看来,河北省的问题,事出有因。
2013年,中央将河北省除秦皇岛之外的十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两个直管县列为新能源推广应用城市群。经济观察报获得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按照国家批准的推广任务计划,到2015年底,全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5141辆,需安排省级补贴资金14.64亿元。但事实上,因各地在实际推广中,根据推广难易程度,调整了原实施方案中的推广任务,增加了补贴标准较高的新能源公交车推广数量,导致省级补贴资金出现了较大缺口。“当时河北省要求各地市规划一个明确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但是后来发现其它种类的新能源汽车均很难推广,客车则由于种种原因比较容易推广。一直到2015年的10月份,整个河北省的推广任务缺口还很大。当时保定市尚没有进行补贴兑付,河北工信体系给我们(包括用户)传达了积极的信号。所以我们才会达成这么多的订单。”李某向经济观察报表示。
李某透露,河北省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一是超出了计划目标,二是汽车产品的结构与此前出入较大。“计划15141台,实际达成的是19000台左右。其中,新能源客车的补贴额度比较高,其他领域补贴额度相对比较低,最终造成结构和数量上的失衡,新能源客车最终形成了最大的比例,也由此造成了较大的补贴缺口。”
李某同时表示,这种情况在外省出现得比较少,因为其他省在确定政策初期,很少设定这种具体的推广目标:“多数做法只是激励买车,买完政府再认。与此同时,其他省份制定补贴额度时,补贴的额度较少这么高。河北省的8米客车地方补贴40万,国家补贴40万,加起来基本能够覆盖购车的成本。但在其他省份很少有这么高额度的补贴,这属于政策设计上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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