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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着力推动“双减”减有成效、增有质量

2024-09-19 12:01:58 来源:本网讯 作者: 责任编辑:易志远 点击图片浏览下一页

本网讯(通讯员 何典红)为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切实减轻学生假期负担,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新宁县教育局坚持从严治理,严肃查处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虚假宣传、违背教育规律培训等问题培训机构,坚决遏制“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7月10日,新宁县教育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广体局、科工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学校等部门开展了为期21天的2024年暑期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明确整治重点。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包括无证无照)的营业执照、办学资质、场所消防安全、房子质量检测、周边综治安全等项目进行检查。在检查整治过程中,对无证无照违规办学、消防安全、没有进行房子质量检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督办,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办学行为,进行查封关停。

二、明确整治责任。联合印发《2024年新宁县暑假校外培训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在进一步规范办学资质、规范收费标准、规范培训合同、规范广告宣传、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提出明确标准,按照校外培训机构“以中心学校为主、属地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管理原则,建立以中心学校为主体和部门行政指导、综合执法的联动工作机制,明晰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确保依法依规、精准发力、稳慎有序推进。

三、认真排查整治。根据《2024年新宁县暑假校外培训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对辖区内非法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分类排摸、登记。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文旅广体局、科工信局、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学校等部门联合摸底排查,一是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下发了停办通知书要求立即停办整改;二是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积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停办,不得再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

四、增有质量。学校是落实中小学生减负的责任主体,必须对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进行科学引导和监督管理。在放暑假前要求各学校要组织开展一次“我的假期我做主”的主题班会活动,科学引导中小学生理性对待课外补课,倡导学生自我管理,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暑假作业,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家务劳动和公益活动,培养兴趣爱好,促进学生全面发,增加学生学习质量。

开展暑期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利用宣传车宣传“双减”政策,出动宣传车30多车次,在全县各乡镇进行巡回广播宣传“双减”政策与《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共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45家,发放责令整改通知10份,责令停办、取缔有照无证、无证无照的校外培训机构6家,安全专项检查中责令整改的培训机构有10家(包括有照无证、无证无照)。进一步建立了包保责任制和网格化管理机制,专班工作人员采取“日查+夜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校外培训实行常态化监管。促进校外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经营,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平安、健康、持续开展。

 

文章来源:本网讯 责任编辑:易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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