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刘芬 李涛)为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武冈市将“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纳入民生可感行动管理,精心组织,全力抓好落实。从2024年1月起,武冈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700元/月、5400元/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均提高至90元/人/月,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保障标准提高到1150元/月。截至目前,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193.855万元、农村低保金6206.2688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551.852万元、孤儿生活费75.78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293.3407万元,更好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下一步,武冈市民政局将持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助推乡村振兴,保障困难群众基本权益,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