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卫视讯(通讯员吴艳红 邓凭凭)孩子乘坐电瓶车不戴安全头盔,在电瓶车前排踏板上私自增设 " 儿童座位 ",这些行为会威胁到孩子的生命,带娃上街的妈妈们,你们这样做心太大了!
中秋假期,新邵县持续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戴帽工程”整治行动。9月19日,新邵交警在大坪江南路开展整治行动中,查获电动车超员超载、不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违法 20 余起,其中有 10 余起违法涉及到孩子。
上午10点左右,一位妈妈骑着一辆电动车驶来,交警上前拦停,发现电动车除后座搭乘了一个男孩外,还在前面脚踏处私自摆放了一个小木凳,藏坐了一位约1岁左右的小孩,小孩坐在木凳子上,无任何防护措施,实在是危险。
交警现场对这位妈妈进行了安全教育及处罚,并安置好小孩。据了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俗称电瓶车)只能搭载一名 12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骑车人和乘车人都要戴安全头盔。新邵交警表示,在电动车上私自加装所谓的“儿童安全座椅”,孩子如果在在前面踏板上,紧急刹车时,人的身体在惯性作用下会往前倾,再加上家长身体碰撞,孩子的头部很有可能会撞在电瓶车的龙头或仪表盘上。这是严重的安全隐患,甚至会危及生命。
新邵交警提醒,为了孩子的安全,电瓶车请按照规范搭载孩子,家长一定记得给孩子佩戴安全头盔,不私自乱装 " 儿童座椅 ",不超载。